薛增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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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标的为150万元,经代理,对方撤诉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40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委托人拖欠银行贷款,后李某于2017822日(即本案原告)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共计150万元整,后李某于201810月份起诉委托人称该笔款项系借款,要求偿还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委托人称本案系合作,款项并非借款,而是投资合作的款项,后本案经代理,开庭时律师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涉案款项并非借款而系合作款项,经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对方撤诉处理。

案件结果

本案经代理,对方撤诉,为委托人争取权益150万元整。

律师建议

律师建议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交易过程中,尽量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便将来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应对。若发生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律师确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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