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增洁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支付委托人要求货款的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利息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54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结果

本案经立案、开庭、法院组织举证质证等程序,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

基本案情

委托人与对方201583日签订两份试机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以及一个月的试用期等事宜,对方支付20万元货款后对方一直不支付剩余货款,经委托人多次索要,对方均不予理会。后因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委托人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发律师函、电话沟通后对方均不予理会,最终代理起诉。最终经律师争取,本案法院支付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胜诉。

律师点评

企业之间经常存在拖欠货款等事宜,加之2018年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一般,导致拖欠货款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若是遇到类似情形,律师建议大家不要一拖再拖,拖下去对于出卖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建议持相关的材料面询专业人士后,确定要款方案,避免承担不利风险,若是发现对方有一直拖延的情况,及时咨询或者起诉,避免转移财产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

另外若有需要及时咨询律师确定,保障自身权益最大化。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