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委托人(女方)与对方当事人(男方)于 2020 年登记结婚,因婚前认识时间较短,婚后未能建立起稳定的夫妻感情,双方矛盾频发。自 2022 年起,委托人离开共同居住地回到外地生活,双方开始长期分居。此前,委托人已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未获判离。本次诉讼系第三次起诉,且案件经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委托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本所律师代理本案。
二、代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与团队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明确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法定判离条件;二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车辆如何合理分割。
针对判离的核心诉求,我们重点收集了委托人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证明双方自 2022 年起持续分居的事实;同时结合此前两次起诉的裁判文书,向法院说明委托人多次起诉离婚、双方感情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应当准予离婚。
针对车辆分割问题,我们结合车辆长期由委托人实际使用的现状,提出车辆归委托人所有、按对方认可的价值给予合理补偿的方案,既保障了委托人的使用权益,也兼顾了对方的财产权益,促成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我们围绕上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清晰阐述代理意见,完整呈现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同时就财产分割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三、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准予双方离婚;
2.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案涉车辆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补偿款,对方配合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3.案件受理费依法由双方合理负担。
四、律师点评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时,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本案中,委托人多次起诉离婚,始终未能实现诉求,核心原因在于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
在代理本案过程中,我们精准把握《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通过梳理分居事实、多次起诉的裁判记录,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让法院清晰认定双方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最终支持了委托人的离婚诉求。同时,在财产分割中,我们充分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分割方案,既解决了委托人的实际使用需求,也保障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于此类多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无需过度焦虑,专业律师会结合案件细节,梳理关键证据,精准适用法律规定,帮助当事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妥善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周金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