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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撞人后车二次碾压,同被刑拘!

发布者:邱朝芬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605人看过

3月18日晚,内蒙古固阳县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躺在路上,生命体征不明。交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并在后续调查中成功找到肇事车,抓获了肇事驾驶人。但在比对监控视频后,又有一辆车进入了交警视线……


根据报道来看,此案中存在以下事实:


1、第一辆车撞人后逃逸;


2、第二辆碾压被第一辆车撞倒的人后逃逸;


3、第二辆车驾驶人及家属两次清洗车辆,以掩盖事实。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此案中第二辆车驾驶人的妻子和弟弟的行为,《刑法》中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此案中两车驾驶人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第二辆车驾驶人的妻子和弟弟,因涉嫌毁灭证据罪也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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