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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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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当事人不要轻易承诺

发布者:吉林林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596人看过


不要轻易给当事人承诺

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一定会知道影响案件结果的因素很多(案件事实、证据、法律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所以专业的律师往往不会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很多当事人听到律师对于案件结果的承诺,专业的律师仅仅是会向你告知案件存在的风险,并且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尽可能的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事先瞎承诺,事后结果怎么样就听天由命了。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讲,打官司很大程度上打的就是证据,案件进行到诉讼环节,需要我们用法律的视角来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但是由于我们在没有发生纠纷之前出于情理上的考虑往往不会主动对证据材料进行保存,这就产生了大量真实的事实:因为没有证据反映而无法得到还原,无法得到法院的准确确认。千万不要说我找几个证人作证就没问题了,由于人是社会动物,人的言语会受到很多外来因素的影响,所以证人证言的效力在所有的证据形式中也是处于一个比较低的地位。律师能做到的只会是尽可能的为你还原纠纷发生之前的真实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维护你的利益,最终是否采信是由法院决定的,律师是不能决定案件结果的。

 不要相信社会关系的作用

关系靠的是自身存在的同学、战友、亲戚关系,但是这种关系的熟悉度是靠日常生活中不断进行维系的,很长时间不见面难免疏远。关系的维系是需要成本的,这些成本出在谁身上,很明显。我什么要聘请律师,就是因为律师方便和办案人员沟通,我想就不必麻烦走私下关系了,因为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办案人员办案行为越来越规范,与其进行正常的沟通根本不会存在什么阻碍。对于想要通过律师向办案人员进行一些违规甚至是违法的操作,这根本不可能,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怎能轻易的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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