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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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篇|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者:李文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41人看过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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