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律师
周晨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5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仅凭打卡、考勤记录就能要求加班费吗?

发布者:周晨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28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徐某自2003年10月15日开始,在北京某银行支行做保洁,2015年3月25日,徐某以该银行支行拖欠加班费、未缴纳社保的理由,通知银行支行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向北京市某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银行支行向其支付拖欠的加班费165400元、经济补偿金36000元。


银行某支行辩称,徐某与我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经查,徐某系某保洁公司的员工,保洁公司与银行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将徐某安排至该支行工作,由保洁公司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仲裁委追加保洁公司为第三人。由于徐某未能提供其存在加班的事实,故而其要求支付拖欠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律师评析】: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该对自己存在加班的事实提交证据。

通常能证明存在加班最直接文件就是打卡记录,但光凭打卡记录还是不全面的,司法实践众存在着部分法院认为打卡记录只能证明考勤的情况,但无法证明打卡期间是否有工作行为,故而可以提交相应的工作记录来对打卡记录进行佐证。

周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执业10余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个人及企业因劳动争议引发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21157988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经济仲裁、调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