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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法律防范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3次举报


  当前,通过中介买卖房屋已经是主流。据统计,无锡市去年的二手房交易有80%以上是通过中介进行的,无锡日报上整版整版的房产信息广告就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市民既离不开中介,又怕中介利用自己不懂专业知识损害业主利益。实践中,大部分中介都是比较规范的,也有部分中介公司浑水摸鱼,通过欺骗业主从牟利。
  防范中介公司侵害业主利益,首先要清楚中介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民法上代理、局间和行纪是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很多人分不清楚代理和居间的区别,造成给中介授权太大,形成法律风险。其实二者的关系很好区分,例如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中介公司与委托人之间是居间关系。律师代理目的是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中介行为的目的是促成交易的达成。故中介并无法律上的义务照管委托人的权利,律师的义务则是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有的人认为,反正房子委托中介商去卖了,中介会尽力保护他的利益。从利益关系上看,中介与委托人之间有矛盾的一面,而律师则完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服务。认识到这些区别,委托人不可用要求律师的标准来衡量中介的工作,也不能将代理事务交给居间的中介来完成。业主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专业知识不不足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与中介打交道,避免权利受到损害。如果觉得自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笔者建议买方注意审查中介的资质、合同卖方的主体资格、共有权人是否同意、产权是否明确、物业是否存在即将拆迁的情况等方面;卖方则要注意授权中介要范围明确,最好不要授权中介管理自己的私章。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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