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婚姻、继承、房产律师,周三至周六是我的义务咨询日,可以电话预约后到律所免费咨询
13772516816
咨询时间:07:30-20:00 服务地区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作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1次举报



  本文介绍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近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买卖也日渐火爆。二手房买卖主要发生在个人之间,可变因素较多,极易引发纠纷。经调研发现,二手房买卖纠纷多发主要有4个方面的原因。

  一、出卖方受利益驱使中途违约。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需要一段时间。由于房屋价格上涨较快,在此期间出卖方中途违约即使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后仍会获得更多的收益。近年来,买受方诉至法院,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案件有所增多。

  二、阴阳合同导致履行争议。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操作下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款已成为业界不争的事实。由于两份合同的约定存在一定差异,且文本内容大多不规范、不明确,当事人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争议,从而引发纠纷。

  三、房屋权属暇疵引发纠纷。

  房屋多为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在出卖时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二手房买卖中,因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权属存在瑕疵而导致交易受阻、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罕见。尤其在房屋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下,一些事后反悔的出卖人也会以此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央产房过户受政策限制。

  央产房即中央直属机关将自管房屋售予职工后,职工取得产权的房屋。受相关政策限制,一些央产房不能正常交易过户。一些被允许上市交易的央产房,也往往因为卖房人未能与单位妥善解决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而致使买卖中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由此引起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也占一定比例。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西安婚姻家事李 已认证
  • 执业15年
  • 13772516816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优于51.2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8次 (优于97.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99次 (优于99.5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9337分 (优于99.6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3622篇 (优于99.53%的律师)

版权所有: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581680 昨日访问量:47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