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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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抵押物财产共有人身份识别及承担的责任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3日|分类:抵押担保 |1398人看过



  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借款人一般为该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借款人即为抵押人;但抵押人未必是借款人,银行在选择借款人人选时,除了满足其为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之外,还考虑借款人的年龄、收入、财产及资信等情况。因此,在抵押房屋内的所有权人即共有人同为抵押人。抵押物财产共有人是指不上产证的具有法定或约定共有关系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为房屋权利人的配偶。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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