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是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委)核发,是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委)核发,是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委核发,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自然资源局核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目前已经统一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般为房管局或建委核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前置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一般而言,五证齐全的在建商品房才可以进行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