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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名誉权西安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1次举报

律师函

                             **律(函)字第********

****男士、女士:

    陕西**律师事务所接受**女士委托,指派杜凯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特此向你致函。

**女士告知,你在名为“***”、账号为****的微博中擅自发布了***姓名、联系方式及生活照等个人隐私信息,并附带侮辱性诋毁名誉语言。

而且据查证,*******日起,你先后多次跑到***女士的公司进行谩骂吵闹,捏造事实、夸大影响,企图破坏我当事人的个人名誉,引起公司其他员工围观议论,不仅影响到***女士在公司的名誉,还致使公司无法正常工作;在此期间,你持续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骚扰我的当事人及其家人,影响其正常生活,给我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害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本律师认为,由于你的侵权行为,导致我当事人受到严重侵害,

也给我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基于你的侵权行为给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名誉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的事实,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妥善的解决相关事宜,现本律师慎重函告如下:

你应当及时停止骚扰行为,向我方当事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否则我的当事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途径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望你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我当事人联系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若继续实施名誉侵权行为,我方将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侵权责任!特此函告!

陕西**律师事务所杜凯律师

电话18166666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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