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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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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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我想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94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没有子女离婚是最容易离的,一旦有子女想要离婚需要顾虑的很多,那么我想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接下来将为您介绍关于我想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我想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同时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得到对方同意。带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就可以了。

  二、起诉离婚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起诉离婚流程

  (一)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我想离婚对方不离婚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一方想离婚,对方不离婚的情况只能够申请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诉讼状到法院申请即可,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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