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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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怎么处理?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9日|分类:交通事故 |316人看过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是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可能有的人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会选择顶包或者逃逸,这是触犯法律的。

法妞网友咨询: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替别人顶罪的,一般构成窝藏、包庇罪。即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是独立的事后行为,其符合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同时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应按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律师补充:

  逃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逃逸是指行为人从事故现场逃跑,广义的逃逸不仅包括逃离事故现场,还包括在现场躲藏、在现场但谎称不是肇事者或在现场但指使、同意他人冒名顶替等情形,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隐瞒肇事者的身份、逃避法律追究。

  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报案义务,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勘查、取证工作,反而通过找人顶包的手段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仅列举驾驶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与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为逃逸,对于其他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根据交通肇事逃逸的本质特征认定,而交通肇事逃逸的本质特征是肇事者隐瞒肇事者身份、企图逃避法律追究。肇事者肇事后,找他人冒名顶替,试图瞒天过海,故意隐瞒自身肇事者的身份、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该行为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擅自离开现场,将会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事故责任难以查清的不利后果,因此,逃逸作为法定的加重情节予以评价。

律师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当积极抢救伤者,拨打急救电话,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谅解,同时获得从轻从宽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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