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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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300人看过


夫妻一方死亡,当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债务时,其配偶认为自己既没有向债权人借款,也没有继承财产,对债务无义务偿还。那么夫妻一方死亡,另外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重点解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债务理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任何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另外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案例

丈夫死亡的,妻子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宋某与小丽结婚8年,宋某一直独自做生意。一天,小丽突然被通知宋某在酒店跳楼自杀。通过宋某的遗书小丽才知道,宋某做生意在外面欠了很多钱,由于还不起,一时想不开跳楼。这时候债主纷纷要求小丽偿还债务,但小丽认为,是宋某借的钱,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偿还。债主纷纷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小丽对宋某的债务承担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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