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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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合同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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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赵某成功取保

发布者:汪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489人看过

【罪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辩护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剑律师

【案情介绍】

赵某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倒买倒卖,从中赚取差价,涉案金额近三十万元,被公安机关从四川省成都市抓捕归案。

【案情分析及律师工作】

1、及时会见。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后,辩护人及时前往犯罪嫌疑人羁押的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2、与公安机关沟通。会见完嫌疑人之后,前往办案机关,与承办警官就案情进行沟通,并提交书面《取保候审律师意见书》。

3、与批捕机关沟通。前往人民检察院,就案件情况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并提交《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

【案件结果】

最后,检察院最终认同律师观点,对赵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办案启示】

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嫌疑人被拘留后,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不仅能够及时给嫌疑人情绪上的安抚,更能及时了解案情相关情况,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与相关办案机关及时就案件进行沟通,为案件的后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取保候审   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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