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少坐牢?认罪认罚也有“正确姿势”
“认罪认罚”是近年来刑事案件中出镜率最高的法律术语,但实施中也出现了不少误区。
什么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简单说:早认、早表态、与被害人退赔协商、主动认罚,法院在法律范围内会考虑从宽量刑。
认罪认罚有什么好处?
大幅减刑:认罪认罚可从轻最高可达基准刑的30%以下;如实供述、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可从轻最高可达基准刑的60%以下;
程序快捷: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仅需20天;适用简易程序审限20天至1.5个月,效率飙升,可早日判决、早日服刑或释放;
缓刑概率升高: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情节并存的,判处缓刑概率大幅提升。
认罪认罚≠盲目认同:刑事律师胡少波指出,切莫盲目认罪。认罪认罚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链关键环节缺失或存疑的,不宜盲目认罪;
确保检察机关量罚建议公平、合理——量刑建议畸高或畸低都不利于保护权益;
有在侦人员或检察机关未充分听取请律师意见的情形,可拒绝具结,坚持无罪辩护。
如果已经被羁押,怎么做最有利?
认罪认罚不能盲目:请律师介入审查案件,确定是否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
配合退赔退赃:积极与受害人协商退赔、取得谅解,这是量刑从宽的重要依据;
主动认罪态度:如实供述、态度良好,可为辩护争取主动;
切勿反悔:一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又反悔,检察机关可以撤回从宽承诺,对后续辩护不利。
?? 总结:认罪认罚是一把“双刃剑”,除非证据确凿充分且确实有罪,否则建议务必咨询刑辩律师后再做决定,不要因盲目认罪而丢掉无罪辩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