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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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张树伟律师】同桌饮酒后醉酒窒息身亡,共饮人未尽照料义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发布者:张树伟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6人看过 举报

2026-06-22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药企组织区域代理商线下会议,统一安排酒店聚餐并提供酒水。聚餐时死者与多名参会人员同桌饮用白酒,席间死者大量饮酒,中途摔倒陷入重度醉酒状态,同行人员将其搀扶至客房,后续发现死者口鼻留存呕吐物,因窒息不幸身亡。死者家属此前已起诉会议组织者、部分同行人员并取得生效判决,本次另行起诉剩余同桌就餐人员及涉事温泉酒店,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要求各被告分别赔付对应金额。庭审中,多名同桌人员均提出抗辩,主张自己中途提前离场、不存在劝酒行为,无需承担救助赔偿责任;酒店一方则称事发后第一时间协助医护到场、配合报警,已尽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调取酒店监控录像、公安询问笔录、在先生效判决书等全套证据核查案件全过程:多名被告虽中途离席,但离开时死者已经明显醉酒,未进行劝阻、安置或联系家属;其中一名同桌全程未饮酒、离场时间更早,过错程度相对轻微;酒店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配合急救处置,不存在履职过错。法院认定死者自身过量饮酒是事故主要原因,同时区分各同桌人员过错轻重划分赔偿比例,判令四名参与饮酒的同桌人员各赔付对应款项,未饮酒的同桌人员按较低金额赔付,驳回原告要求酒店承担赔偿的全部诉求。


律师点评

  1. 共饮人负有法定安全照料先行义务共同饮酒属于情谊行为,但同桌就餐饮酒会产生附随安全义务,包括席间劝阻过量饮酒、醉酒后护送安置、突发不适及时送医。即便无强行劝酒行为,发现同桌人员明显醉酒后放任其独自离开,未采取任何保障措施,即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人身损害侵权赔偿责任。

  2. 按过错轻重梯度划分赔偿责任法院区分是否参与饮酒、离场早晚、醉酒时在场情况认定过错大小,全程参与饮酒、目睹死者醉酒后直接离场的人员过错更重,赔付标准更高;未饮酒、较早离场人员过错较轻,相应降低赔偿数额,严格遵循过错与责任对等裁判原则。

  3. 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合理边界酒店仅承担场所基础安全与突发应急辅助义务,醉酒人员同行同桌具备近距离照料条件,即时救助义务优先归于共饮人员;酒店事后积极配合急救、报警,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 在先生效裁判可作为损失核算依据人身损害各项赔偿标准参考同事故前序生效判决统一核算总损失,再按照各被告过错比例折算单人应付赔偿金额,裁判尺度统一规范。


相关建议

  1. 成年人饮酒应当量力而行,自身对生命安全承担主要注意义务;

  2. 聚餐时若发现同行人大量饮酒、行动失控,切勿独自先行离开,应护送回住处、联系家人或拨打急救电话,并留存相关记录;

  3. 饮酒致人伤亡案件中,同桌共饮人员是首要责任主体,酒店、活动组织者仅承担补充性安全责任;

  4. 遭遇饮酒引发人身伤亡,家属可分批起诉全部共同就餐人员,以监控、笔录、生效文书作为核心证据主张赔偿。


张树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深耕法律实务,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德州
  • 执业单位: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420********1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北京圣伟(德州)律师事务所
1371420********10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