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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通知了,何为“拘传”

发布者:胡润天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829人看过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多种,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拘传”“传唤”等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什么是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本人或者其家属该如何应对呢。

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同时其也是我国刑事措施中最轻的一种,需要出示拘传证,也可以口头拘传。 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具有强制力,而传唤不具有。另外以上两种方式均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所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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