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首先,认罪,就是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如果有多个罪但只如实供述其中一部分,全案不作“认罪”的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次,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检察院拟提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第三,从宽,实体上可以在自首、坦白的基础上给予更大的从宽幅度;程序上,可以采用更轻的强制措施,比如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以及更加轻缓和便利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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