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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继红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热线:15238798809查看
执业律所: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侯继红|时间:2022年06月22日|1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孩子未满一周岁,双方约定孩子由被告直接抚养,但双方离婚后,被告未直接抚养孩子,也未支付抚养费,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为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原告起诉变更抚养权。接到案件后,综合分析,孩子在两周岁以内,约定由父亲抚养但父亲并未抚养,且被告在网上多起贷款未还款,是变更抚养权最合适的时机。案件经过精心准备,开庭审理,最后判决变更抚养权,孩子由其母亲即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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