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及效力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是高效解决纠纷的前置程序,流程简便且成本低,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调解流程:
1. 申请:劳动者或单位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提交调解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2. 受理:调解组织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时间和地点;
3. 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促成达成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履行时间;
4. 送达: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未达成的,告知当事人可申请仲裁。
调解效力: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在15日内申请仲裁;若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某职工与单位因加班费产生纠纷,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单位同意支付2万元加班费,出具调解协议书后单位按期支付,避免了仲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