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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纳了建设工程项目的保证金,最终个人放弃施工,保证金是否应当退还

发布者:万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5日|分类:工程建筑 |2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个人交纳了建设工程项目的保证金,最终个人放弃施工,保证金是否应当退还

你走过的最漫长的路,很有可能就是法律的套路,万律师为你讲述真实的民事故事,希望你能看懂。

说在前面:现在很多老板都是私人承接工程或者将工程项目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并且交纳了工程项目保证金,但是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自己最终放弃了,但是自己交纳的工程保证金可以退回吗?

本案案情:我的当事人三D娃是一位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的人员,到处寻找工程项目进行购买,然后由自己进行施工,这一次联系到了被告,被告投标中得了一个项目,于是和被告进行沟通,这个工程项目全部由三D娃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然后给公司缴纳管理费,双方初期是非常愉快的,但是由于公司方面一直要求三D娃缴纳各种费用,于是三D娃觉得不怎么靠谱,就没有继续做了,但是已经交纳了十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头上,多次找到公司要求公司退款,公司均已三D娃违约为由拒绝退款,最终无奈找到我们进行了诉讼。

诉讼过程:我们将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退款的责任,我们认为公司是应当退还相关款项的,因为第一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第二即使签订合同,那么也是无效的;第三,双方是因为合同的具体细节未达成一致,因此应当退还。

本案结果:开庭当天,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法定代表人退款,于是我们申请撤诉。

说在最后:法律也许是我们维护自己的最后一个选择,但是一旦选择了就要相信自己的律师。有一个律师朋友能够帮助你避免很多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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