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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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合同?农民工打工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3年01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1189人看过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是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是农民工在求职路上的“护身符”。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同样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审查用人单位的用人主体资格,并查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年审的记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2)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居民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6)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7)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应当载入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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