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款,贷款人能随时催告借款人还款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465人看过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由此可知,在借款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双方首先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不能协议补充,则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是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时,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而贷款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催告借款人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