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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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迁出,父母也已过世,还能获得补偿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1514人看过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能够获得补偿的。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原先宅基地属于当事人父母所有,因此补偿款也应当属于其父母所有。在其父母去世之后,其所留补偿款应当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虽然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移出去了,但这并不影响他对父母遗产的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谓法定继承,就是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分配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此,在这一案例中,作为儿子理应获得补偿款,这属于合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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