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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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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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买卖合同后,房子就归你了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1245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后不等于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我国,除特殊情况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并非取决于是否交款或是否交房,当事人还必须依法登记。所以您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还要督促房主尽快与您一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防止付款后因为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主利用法律名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又将房子卖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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