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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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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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申请两限商品住房或者骗购取得两限商品住房的,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572人看过



 

法律分析:当前全国多地均制定了针对限价商品房的法律规范,对以弄虚作假方式取得限价商品房的行为进行了规制。比如,北京市就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九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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