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相邻业主不当装修造成损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3588人看过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具有进行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等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责任。在因为其他业主或业主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中,物业服务企业对损失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物业服务企业负有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不作为或疏于监督管理而使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已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及时排除妨碍,其对于装修装饰造成的损害不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业主擅自装修装饰,如果对相邻业主造成侵害的,应该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监督业主不当装潢时,未尽及时纠正的职责,应承担部分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的规定,业主在装修装饰房屋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并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征得其同意,并不得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否则应对不当装修装饰造成的损害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并对业主的装修装饰进行监督、对不当装修装饰行为应及时纠正,否则就应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