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营养费如何计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9日|分类:人身损害 |837人看过



 

 

法律分析: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支出的费用。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一般认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中需载明通过何种方式、用何种营养品、增加多长时间来确认需要加强营养,另外,应提交购买医嘱中营养品的相关发票,以证明实际花费了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 400 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6)较大面积烧伤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