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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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钻洞上高速被撞,责任怎么分担?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交通事故 |454人看过


 

 

法律分析:如果高速公路的防护措施得当,对交通事故没有任何过错,则高速公路所属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高速公路的维护存在不足,如时护网存在破损等情况,导致有人进入高速公路,则所属公司无权以高速公路严禁行人进入为由,推卸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4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也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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