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司机认为,车前挡风玻璃本是方寸之地,且已贴了年审标志、车船税等标志,再多贴一张保险标志,会阻碍视线,有碍安全行车。因此,有不少司机不愿意贴。特别是现在交强险已经捆绑汽车年检,没买保险是通不过年审的。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司机就想当然地认为只要贴了年审合格标签,就表明已购买了保险,根本没必要再贴其他标志。
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如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而且有可能进行相应警告或者处以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