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来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民法典》规定:“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从此法条中可知,作为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可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