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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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民事诉讼?虚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1日|分类:债权债务 |1586人看过



 

 

法律分析: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的恶劣行为,它不仅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因此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此法条可以看出,一旦法院确认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将会产生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原告申请撤诉的请求将不予准许,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对诉讼参与人、其他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员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3)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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