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时候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445人看过



 

法律分析:在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从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这些不明确的事项重新进行沟通与协商,协商一致后通过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重新加以明确,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不明确事项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协商不成功,有集体合同的则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就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

但有的企业、行业、区域内并没有集体合同,或是虽然有集体合同但其中并没有关于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者报酬时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确定劳动条件相应事项的标准,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此外,还有很多地方性行政法规等也对劳动条件等事项作出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