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种行为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前构成《刑法》规定的嫖宿幼女罪,但是该条规定被 2015 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而列入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中,这就意味着,行为人如果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 14 周岁幼女而嫖宿的,不再按照嫖宿幼女罪进行定罪量刑,而是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而且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