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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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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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24人看过


 

法律分析:当今社会有些父母为了以后孩子在生活上能有个保障或其他原因,很早就着手为孩子买房,并且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因为孩子年龄尚小,购买房产的出资往往是父母的收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了,这个房产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一般来说,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子女本人应该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他人不得以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该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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