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60120**********

  • 执业机构:海南椰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发布者:蔡俊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8日|分类:交通事故 |240人看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