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60120**********

  • 执业机构:海南椰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没结婚有了孩子判给谁

发布者:蔡俊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206人看过



  法律上没有规定只能在结婚后才能生孩子,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其就有非婚生子女的称呼,非婚生子女因各种婚外行为导致的,那么没结婚有了孩子判给谁,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一、没结婚有了孩子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