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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对吗

发布者:蔡俊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255人看过


现在住宅小区内基本上都有物业,从根本上讲物业属于服务公司,在给业主提供服务的同时,难免会出现服务不当等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接着就难免会激起业主们的抵触情绪,损失不重的就是投诉,要是损失过重,物业又不做好善后工作的,业主们可能就会采取诸如拖欠物业费等让物业受点损失的行为。但是,要惩治物业不作为等,拖欠物业费真不是合法有效的途径。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后,收取的相关费用。因此,只要物业公司如约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应该交纳物业费,且不能以未享受或不需要为由拒绝交费,否则,物业公司将可能采取诉讼措施追讨物业费。


除此之外,业主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陷入以下几个认知误区:


1、部分业主往往认为只要业主们相互团结起来集体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甚至法院也都无可奈何,然而这是一个误区。业主不交物业费,一旦被起诉到法院,这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


2、在遇到房屋漏水、财物失窃、邻居违章建设等侵权行为时将侵权责任盲目归责于物业公司并拒绝交纳物业费。实际上,这部分受侵权的业主一方面没有理性分析损害发生的原因,也不区分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其他业主等可能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主观地认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不正当的维权手段,试图通过拒交物业费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3、没有长期居住,认为没享受到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否长期居住或者是否亲自居住都不能构成唯一的抗辩理由。


正确的做法是: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对于物业的过错,可以起诉物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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