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意见: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公民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楼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该摄像头虽可以实时记录人员进出楼梯口的情况,保障自身家庭安全,但一定程度上会干涉他人私生活的安宁,作为理性的民事活动的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