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律师案情简述:张律师代表重庆公司(原告) ,重庆材料公司与深圳建筑公司签订《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采购合同》由重庆公司给深圳公司的项目提供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重庆公司按合同约定,如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深圳公司付了重庆公司部分货款后,剩余的货款没能如约给付。
2、张律师代理重庆公司的案子后,起诉到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经法院传唤,深圳公司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最终重庆公司如愿拿到自己的货款******万元。
3、律师点评:不管是做生意,还是生活中的借款,如果对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可及时的保全对方的财产,及时诉讼拿回自己的欠款。就算对方不到法院参加庭审,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审判,如果错过最佳诉讼时间,就会导致自己的欠款不能追回来。
张志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