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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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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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委托律师后争取到不起诉

发布者:陶玉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9日|分类:离婚 |464人看过


酒后寻衅滋事,委托律师后不予起诉

案件简介:2017年6月份,张某等人聚餐大量饮酒后,因挪车问题,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并殴打了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多处受伤。事发后,张某被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在拘留30天届满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律师工作:

在检察院批捕前,嫌疑人家属委托本陶玉兰律师代理本案,为嫌疑人张某提供法律帮助。此时时间紧迫,在与检察院检察官初步沟通过程中,检察官表达了此案即将要对张某进行批捕。团队律师另辟蹊径,与承办警官联系争分夺秒的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短短的2天内,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陶玉兰律师又立即出具法律意见书,表明本案嫌疑人从法律角度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符合法律规定,且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后将法律意见书和谅解书及时送交检察官。张某被取保候审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陶玉兰律师通过对张某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犯罪构成进行了透彻的分析,认为张某等人从犯罪主观角度来看并无犯罪故意,双方发生冲突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琐事(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张某等人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建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办理结果

1、在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

2、在检察院阶段,说服检察官不予起诉。

律师看法

通常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37天是取保候审的黄金期限。建议及早委托律师介入,最大限度的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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