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众所周知,农村土地是老百姓养家糊口的命根子,当土地证登记出现错误时,老百姓往往不知道找谁,请记住,个人之间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政府受理和处理,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一、土地证登记错误找谁。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向有关的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二、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书写格式请咨询魏兴宁律师,不加赘述】。
三、调查哪些证据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以往土地确权证(土地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村委会存档的相关土地确权档案)。
四、多长时间调查结束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五、对调查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