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出借银行卡协助转移涉诈资金的涉 “两卡” 刑事案件,当事人受同乡劝说出借银行卡小额获利,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黄玉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形成完整辩护方案。
庭审中,律师首先提出定性辩护意见,主张当事人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社会危害性更低;同时提交村委会证明、亲属病历、子女就学材料等证据,证实当事人系家中唯一劳动力,需独自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恳请法庭从轻处置。
量刑层面,律师重点阐述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当事人无任何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经公安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成立自首;涉案接收诈骗资金数额较小,仅获利 200 元,未参与资金支配、下线组织,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次要辅助从犯;庭审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审理阶段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全部被骗款项,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悔罪态度充分。
律师综合请求法庭对当事人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法院虽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但完整采信从犯、自首、全额退赔、家庭困难等从轻辩护观点,对当事人大幅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当事人免于实刑关押,得以照料家中老小,实现轻缓化处理的辩护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