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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名中医”销售伪劣保健品如何定性?

作者:向龙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8次举报


重庆市巫溪县警方最近破获一起冒充“名中医”兜售伪劣保健品专门诈骗中老年人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5人,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目前,巫溪警方已对15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一、整个案件的定性
对于这起案件应当如何定性?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构名中医的身份虚夸产品的功效的手段销售伪劣保健品,骗取他人财物,因此,将整个案件定性为诈骗适当的。笔者曾经代理了两起冒充老中医销售保健品的案件,最后重庆这边的法院也是按照诈骗定性的。
二、具体嫌疑人的定性
整个案件定性为诈骗是否就意味着被抓获的155名犯罪嫌疑人都构成诈骗罪?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老板和管理层的人员,因为他们的参与度、知情度高,所以在金额达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的前提下,他们构成诈骗罪。
对于有的业务员、后勤人员、财务人员,即便是金额够罪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因为这些人员一般都是通过正规的招聘渠道进入公司,有时候,公司也会跟这些人员讲他们是正规公司,证件齐全而且有线下中医馆,甚至会向他们出示相应的证件。在后续的工作中,他们也没有或者说也不可能意识到公司在从事诈骗,甚至有的业务员会从顾客处得到反馈称保健品有疗效。对于这些人员,他们主观上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所从事的事情是诈骗,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然而,司法实务中有很多这样的人员最终却被定性为有罪。原因在于他们不懂法,涉案后在讯问中被警方指供、诱供,从而做出了有罪供述,进而被判刑。这些稀里糊涂被判刑的人员中,还有很多是大学应届毕业生。这对他们今后的人生来讲,无疑是最坏的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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