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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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某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徐某某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孔祥蕙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44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代理本案的被告,该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作为被申请人的原告不符劳动仲裁的裁决,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向被告发出违纪通知书,违纪通知书上没有被告确认签字,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违纪的事实。被告收到内容为不听从领导安排而被辞退的违纪通知书,收到该违纪通知书就不能再到公司上班。庭审中原告提供的旷工三天的违纪通知书不是真实的,劳动仲裁已经裁定双方于2015721号解除劳动关系。最终法院维持劳动仲裁的裁决,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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