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19**********

  • 执业机构: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全国首例期货居间人非法经营期货交判决出炉,亏损可追回!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0日|分类:期货交易 |759人看过

全国首例期货居间人非法经营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案一审判决出炉。

  “网络宣传胜率高达80%~90%,一笔交易2万手续费,相当于期货公司收费标准的5~6倍,最终还是亏损!”……2月7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期货居间人宋某、佘某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案,投资者徐某在庭审现场作为证人出席发言时称。

  经过公开审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现场作出一审判决,结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从犯地位和违法所得情况,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判处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禁止两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期货居间服务。


首例期货居间人“喊单”“带单”被罚

  根据中期协《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期货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根据规定,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经司法机关依法查明:2019年5月,被告人宋某成立某信息咨询公司,此后以公司名义与多家期货公司签订居间协议,约定为上述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并由相应的期货公司按80%~90%的比例向其支付居间客户的交易手续费。2019年11月,被告人佘某入股20%,参与经营,并负责员工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

  经营期间,被告人宋某、佘某为牟取利益,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招募刘某(另案处理)等人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黄某、胡某等10余人(均另案处理)担任业务员,以开展期货居间的名义变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两被告人指使业务员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期货行情分析,以承诺开户后提供期货交易辅导吸引客户开立账户;其后,指使分析师、业务员通过微信向客户提供“买点”“卖点”“止盈点”“止损点”等投资建议,引导、鼓励、促成客户交易,从而产生更多交易费。

  截至2021年底,被告人宋某、佘某等人向多名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咨询服务,非法获利24万余元,宋某实际分得19万余元,佘某实际分得5万余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宋某退出违法所得10万元,佘某退出违法所得5万元。

  在期货行业人士看来,个别期货居间人利用其同期货公司的业务联系,突破居间业务范围,通过非法提供期货交易咨询建议诱导期货交易者频繁交易并获取超额手续费提成,为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和期货行业的声誉均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该案件的审理对于非法期货交易咨询的刑事认定、相关人员的打击范围和量刑标准均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案件的审理和相关的直播活动也有利于进一步警示期货居间从业人员认清法律红线,恪守业务规定,并具有较大的投资者教育价值。”上述期货行业人士称。

  投资者需选择正规渠道投资

  在庭审直播现场,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员表示,通过对本次全国首例期货居间人非法经营期货投资咨询案件的公开审理,为期货居间人划定了清晰的业务红线,也为广大交易者识别非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依据。

  相对于证券投资交易而言,期货交易因高杠杆、T+0等特点,风险性更高,市场变化更快。

  为此,上述上海证监局相关人员借庭审直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开户和接受期货交易咨询无服务应选择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设立的期货公司;二是入市前,应充分、完整地配合期货公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对期货交易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三是不要轻信自媒体、财经大V的交易指导和“带单”服务,不要光想着“天上掉馅饼”而忽视“地上的陷阱”。

(以上内容来源新浪财经)


案件场景模拟:

  丁先生平时有炒股的爱好,持有的一些股票近期一直都出于连跌的状态,偶然丁先生被拉入了股票交流群内,便抱着学习的心态看看。随后几天群主老师在群里为大家解答股市遇到的问题,无微不至的教学让大家非常信任老师。老师时不时的会在群内推荐几支股票,股民们踊跃回应“已买进”“老师辛苦了”等话术。隔天群友们买进的几只票果然有小涨。丁先生深感学到了不少的股市知识看到老师的付出跟关怀和群友们的支持丁先生对老师也产生了信任。


  持续了半个月,老师很少在群内发言也没有推荐股票了,群友们开始抱怨老师。老师则说目前股市行情不好很难在股市赚到钱了,并且说自己正在研究期货发现期货市场要比股票更容易赚钱,便晒出了自己的盈利截图,短短一周的时间便盈利了三十多万。群友们便开始请求老师带大家一起做期货赚钱,老师架不住群友们的热情便将某期货平台的开户网址发在群里,让大家先去开户,把股票都抛售入到期货账户内等待老师的指令,还将没有开户操作的群友都踢出了群聊。


   丁先生因为前期跟随老师在股市尝到了甜头,同样在老师推荐的平台开设了交易账户并且抛售了自己的股票入了20万本金开始跟老师开始做期货。第二天一早老师便发来了喊单的指令,刚开始跟了几单确实赚钱了。通过老师频繁的喊单高额的手续费本金完全吃不消,很快便亏完了。老师说是本金太少了扛不住所以导致的亏损,让他加大本金继续操作,后面还有一波大行情将亏的赚回来。丁先生相信老师的实力也想快速赶本,便将自己的房子抵押了出去,凑到了50万继续跟随老师操作。结果也是可想而知,50万的本金很快就只剩下了十多万,总损失五十多万,手续费就高达40万,丁先生才幡然醒悟。



炒期货产生纠纷需要什么证据,资金如何追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亏损额度超过3万人民币的;

2、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的;

3、有网银入金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尽可能的挽回亏损本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