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品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历时三年多,为当事人争取了6万元赔偿款

发布者:刘兴品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3日|分类:工伤赔偿 |48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鱼溪镇邓某于2015年1110日中14点左右,在位于天府二街的某工地安装木门时被电锯割伤。邓某受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邓某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和邓某签订劳动合同。刘律师于20151215日接受此案,历时3年多,经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一审、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后,于201935日为邓某争取了6万元赔偿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