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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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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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变13万元

发布者:刘兴品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2日|分类:工伤赔偿 |67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省资中县鱼溪镇邹某于2016122712时左右,成都市双流华阳镇南湖国际小区工地切割木料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2017630日,邹某的受伤行为被认定为工伤。2017828日,邹某的伤情被鉴定为9级伤残。邹某自行协商时,老板只认可赔偿4万元。刘律师于201761日接手此案,历时一年半,于200181122日为邹某争取了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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